关于定期组织召开市直道路货运企业季度工作例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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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期组织召开 市直道路货运企业季度工作例会的通知 市直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各货运场站: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货运行业管理,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与文件精神,加强货运重点工作调度部署,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建设及运营服务水平,市处研究决定,自今年第三季度开始,定期组织召开道路货运企业季度工作例会。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人员范围 市直经许可的道路货运站场、普通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冷藏保鲜)企业、道路大件货物运输企业的主要领导或者分管运输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每季度末月的25日上午9时,(即: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遇到节假日或周末照常进行。 会议地点:威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二楼会议室(威海市环翠区世昌大道89号)。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一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货运管理行业的各类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二是总结道路货运行业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重点部署;三是调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提出意见和要求;四是组织优秀企业作典型发言,现场交流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工作做法。 四、其他要求 1、对参加货运季度例会的单位,实行严格的会议签到制,并将与会单位出勤率列入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当中。 2、对于布置开展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各单位应当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一并提交书面总结或汇报材料。 3、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季度例会的单位和人员,要提前一日向市处货运管理科进行请假,联系电话(传真):0631—5168936,电子信箱:hy_zhangjun@163.com。会后,将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确保会议内容传达部署到位。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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