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务公开 >> 党风廉政
中共sb-488.com委员会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5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党委、总支:

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真正把党委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局党委制定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党委、总支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中共sb-488.com委员会

2016年3月20日

2016年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提出2016年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市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

  2.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采取日常督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民意测评等方式,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加大主体责任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5.督查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履行分管的领导责任。

  6.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督促其切实抓好落实。

  7.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适当实行向全局各单位通报。

(二)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8.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9.严明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10.坚持严格执行党的群众工作纪律、财经工作纪律、人事工作纪律、宣传工作纪律、保密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坚持选好用好干部

1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不廉”等问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员干部民主评议。

13.加大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的培训、交流和轮岗力度,严格落实同一岗位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规避腐败风险。

  (四)加强改进作风建设

  14.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15.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五)深入推进源头治理

  16.完善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各个工作岗位、各项重点工作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分类查找廉政风险点,制订廉政防控措施,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7.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家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8.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19.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强依法执政、依法用权监督。

  20.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加强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21.加大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力度,规范从业行为,提升源头治腐成效。

(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22、党委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对反腐倡廉专题常态化学习,提高党委班子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3、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工作规则和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4、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5、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廉洁从政的模范带头作用。

(七)支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26.全力支持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执纪办案,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严明纪律零例外、惩治腐败零容忍、一抓到底零反复,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一)履行领导责任

1.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市委、市纪委要求,及时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工、任务分解、专项工作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阅,提出意见并签名。

3.严格执行述责述廉制度,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报告工作情况。

(二)落实工作部署

4.严格选人用人,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禁临时动议研究干部任免、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等违规行为,严防程序倒置、空转,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封官许愿、说情拉票和“跑风漏气”等行为。

5.落实与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制度,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

 6.全力支持配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

(三)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7.带头遵守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净化“生活圈”、“工作圈”和“社交圈”。

8.按时、全面、真实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每年带头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组织党委中心组开展廉政学习活动。

三、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一)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坚持履行“一岗双责”,担当分管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学习上级和局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3.加强廉政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职责范围内的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每年开展谈心谈话,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支持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对分管部门案件的查处工作。

4.对分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约谈其负责人,督促指导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提出对策建议,并限期整改、报告结果。

(二)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5.落实述廉述责制度,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撰写述廉述责报告,并向党委报告。

6.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7.按时、全面、真实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