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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488.com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6-12-1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sb-488.com 字号:[ ]


第一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委成员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局党委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习的基本原则:

(1)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以致用。结合党中央、国家的大政方针,结合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深入思考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运输工作实践。

(2)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3)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

第三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

(1)党章、党规、党纪和党史。

(2)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3)中央、省委、市委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

(4)国家重要法律法规,重点是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

(5)交通运输基本理论及专业知识。

(6)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发展形势及交通运输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实践问题。

(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第四条 党委根据市委部署和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实施办法和目标要求。年度学习计划在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安排主要结合形势任务和不同阶段的要求制定,专题学习计划重点围绕某个重要问题提出具体的学习研讨方案。党委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按月进行安排,每月组织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每年集中学习研讨的专题不少于2个。

第五条 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个人年度自学计划和调研计划,确定必读书目和参考阅读书目,明确个人学习目标、自学选题及学习成果的体现方式。

第六条 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精心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围绕交通运输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设计专题。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安排重点发言,或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讲座,并提前一周将学习的内容、方式、要求等事项通知到每个成员。

第七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1)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2)主持集中学习研讨;(3)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第八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局党委成员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安排其他列席人员。

第九条 坚持学习报告通报制度。按要求每年向市委宣传部书面报送本年度学习计划和上年度学习情况。每次集中学习后,及时将学习情况及学习成果编发局机关各科室、市交通运输各单位,指导整个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

第十条 坚持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第十一条 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1)党组中心组各项学习计划和总结;(2)每次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或学习简报;(3)党委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研讨发言提纲、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调研报告等;(4)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第十二条 学习的基本要求

  (1)党委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内容、成效的落实。

  (2)认真读书,勤于思考,除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内容外,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再选学一些其他方面的理论知识,每位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研读2本理论书籍并做好读书笔记年终在中心组成员述职报告中有专门述学总结。

  (3)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求新办法,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每位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深入基层讲党课和指导所联系单位党组织班子集体学习各1次,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

  (4)中心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局机关有关党员学习培训及所在党支部理论学习活动,与党员干部经常谈心、交流学习体会,形成党委中心组学习与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的互动机制。

(5)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写出提纲,积极发言。

(6)局政工科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具体组织、实施及档案整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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