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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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0000102408 行政许可
sb-488.com发布 2016-12-27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许可 服务指南
目 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4 (二)实施机构………………………………………………4 (三)申请主体………………………………………………4 (四)受理地点………………………………………………4 (五)办理依据………………………………………………4 (六)办理条件………………………………………………4 (七)申请材料………………………………………………5 (八)办理时限………………………………………………5 (九)收费标准………………………………………………6 (十)咨询服务………………………………………………6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6 1.提交方式……………………………………………………6 2.获取收件编号………………………………………………7 3.获取收件凭证………………………………………………7 (二)受理……………………………………………………8 1.材料补正……………………………………………………8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8 (三)办理进程查询…………………………………………9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9 (五)流程图…………………………………………………9 三、法律救济…………………………………………………9 (一)投诉……………………………………………………9 (二)行政复议………………………………………………10 四、表单填写…………………………………………………10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10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10 五、有关说明…………………………………………………10 附件1…………………………………………………………11 附件2…………………………………………………………12 附件3…………………………………………………………13 附件4…………………………………………………………14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许可 编码:3710000102408 (二)实施机构:威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行政许可科 (三)申请主体:申请从事机动车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的申请人 (四)受理地点: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五)办理依据: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25日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64号公告,2015年 7月24日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00号公告修订)第三十五条规定: “从事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的,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六)办理条件 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应当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检测场地、设施和经依法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设备; 2.有必要的管理人员和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检测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七)申请材料 申请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许可,应当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行政许可科提交下列材料: 1.《威海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 2.《威海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行政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1份,纸质); 4.经营场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1份,纸质); 5.设计任务书、场地布置图、站房平面图、工艺布置图(原件1份,纸质); 6.计量认证证书(原件1份,纸质); 7.企业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原件1份,纸质);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威海市文化中路86号) 电话咨询号码:0631—5897801 电子邮箱:whygcxkk@163.com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①窗口提交。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6号,联系电话:0631—5897801。 ②信函提交。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6号,邮编:264200,联系电话:0631—5897801。 ③网络提交。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ww.whaac.gov.cn/ 2.获取收件编号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审批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审批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在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取编号。 网址:http://www.whaac.gov.cn/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窗口人员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登录 http://www.whaac.gov.cn/下载材料受理凭证。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①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登录http://www.whaac.gov.cn进行下载。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审批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631—5897801 网络查询网址:http://www.whaac.gov.cn 查询步骤: 1.进入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http://www.whaac.gov.cn 2.在首页找到互动交流模块,进入后,点击办件查询,输入受理编号、密码可查询办理状态。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2.决定书类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证有效期4年,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0日前向我处提出延续申请。 (五)流程图 见附件1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交通局窗口负责人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负责对交通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交通局窗口电话:0631—5897801 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0631—5897000 电子邮箱:******@***.com 信箱: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邮编:264200 (二)行政复议 威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东山路22号,联系电话:0631—5897011 四、表单填写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 见附件2、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 见附件3、附件4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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