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道路危化品运输车辆本质挂靠经营自查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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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海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威海市道路危化品运输车辆本质挂靠经营和运输介质不符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威化安转发〔2018〕1号)要求,市运管处组织环翠区、高区、经区辖区内共16家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开展了车辆本质挂靠经营整治行动。此次整治行动所称车辆本质挂靠经营,指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在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以具备经营资质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其基本特征是: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出资购置车辆并登记在被挂靠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名下,自行联系业务,独立经营;运输车辆的保险、审验等手续以具备经营资质企业的名义办理,被挂靠企业从中获利,疏于日常管理。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企业按照“五统一”标准(统一产权关系、统一建立劳动关系、统一运输市场组织、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管理责任)对车辆本质挂靠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企业自查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公示企业存在车辆本质挂靠经营行为,请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举报,举报电话:0631-51689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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