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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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488.com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发〔2014〕15号),设立sb-488.com,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下放的职责。 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承接上级交通运输部门下放市级交通运输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强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规划、计划、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有关信息。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技术标准;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工作。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监督和指导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 (八)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相关国际运输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一)指导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海事部门管辖范围除外);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安全设施建设,组织监督公路危桥、危险路段、港口、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依法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和招商引资(引智)促进工作。参与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组织策划、论证产业发展项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引智)计划;组织宣传推介相关产业政策和地方投资环境;牵头组织产业对接活动,参与具体产业项目的策划、联络、跟踪与服务。 (十三)指导监督全市公路管理和港航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与其合署)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安全、保密、信访、调研、宣传、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指导交通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才引进、教育培训、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规划基建科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上报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权限内公路重点工程设计监管、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有关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和招商引资促进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牵头拟订全市交通运输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牵头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监督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五)安全监督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与其合署) 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办法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或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负责协调组织应急值班工作。 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内军事行动、国防运输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六)综合运输科 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协调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客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节假日运输的有关工作;协调指导涉外运输相关工作;参与综合运输枢纽及场站规划的编制工作,对综合运输枢纽及场站的运行进行监督指导;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工作,组织开展行业信息化建设。 (七)城市客运科 承担城市客运监管责任,拟订城市客运相关制度、标准、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交、出租客运、汽车租赁工作,协调市域公交一体化工作;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协调、运营管理工作;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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